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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首届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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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首届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
先进集体和个人
公示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下列单位和个人获得贵州省首届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0812151219。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们反映。

 

省教育厅受理电话:0851-5285464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受理电话:0851-6853113

省人事厅受理电话:0851-6826290

 

附件: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1)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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