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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应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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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应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经地区行政公署决定:

  田应银任铜仁地区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丽红任铜仁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凡权任铜仁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支援任铜仁地区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同光任铜仁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婵娟任铜仁地区档案局(馆)局长(馆长),试用期一年;

  吴天燕任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免去其铜仁地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启伟任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王 江任铜仁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铜仁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 胜任铜仁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史大高任铜仁地区公安局思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春任铜仁地区公安局沙坨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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