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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应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于田应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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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经地区行政公署决定:
田应银任铜仁地区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丽红任铜仁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凡权任铜仁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支援任铜仁地区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同光任铜仁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婵娟任铜仁地区档案局(馆)局长(馆长),试用期一年;
吴天燕任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免去其铜仁地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启伟任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王 江任铜仁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铜仁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 胜任铜仁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史大高任铜仁地区公安局思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春任铜仁地区公安局沙坨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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