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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应刚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罗应刚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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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经地区行政公署决定: 罗应刚任铜仁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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