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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的通知
铜 仁 地 区 人 事 局 文 件
铜地人字〔2009〕43号
关于举办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初聘培训班的通知 地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的通知》(黔人通〔2007〕3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并将此项培训纳入常规性管理,每年定期举行。 一、培训目的 事业单位人员是我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初聘培训工作,是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初聘培训,使新进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尽快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尽快实现角色转变,以提高其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07年以来地直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考(含考核引进),且已通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内容 初聘培训重点讲授科学发展观、铜仁地区区情、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称申报程序及手续、知识产权、心理调适、工作礼仪和写作知识等内容。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10天。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6月3日,参训人员为非教育系统新进人员;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09年7月26日至8月5日,参训人员为教育系统新进人员。 培训地点:铜仁广播电视大学。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9年5月24日报到,25日正式开课。 第二期,2009年7月26日报到,27日正式开课。 报到地点:铜仁广播电视大学。 六、培训经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4]2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位学员须交培训费240元、考试考务费25元、《合格证》工本费5元,共计270元。教材资料费据实收取。 七、具体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初聘培训相关规定,新进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为合格的,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将成绩和学时登记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贵州省继续教育登记证》上,作为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合格人员,年终考核暂不评定等次。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初聘培训工作,积极支持新进人员参加培训,妥善解决参训人员的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3、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服从铜仁广播电视大学的统一安排。 4、报到时请交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 5、地直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请抓紧落实参训人员,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报名表》报地区人事局培训科,联系人:潘军,联系电话:5237723(地区人事局培训科)、5223407(铜仁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传真电话:5237723。 附:1、第一、二期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2、地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报名表
铜仁地区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事业单位 培训 通知 铜仁地区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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