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统计
|
关于逐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工作,使之逐步转入正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免费为其托管档案两年,就业后则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凡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增人员,均应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办理或漏办理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到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补办;
三、原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单位,请及时配合人才交流中心,将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有关资料(转正定级、工资晋升、职称职务晋升等)清理后送交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归入本人档案;
四、对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的人员,将颁发《人事档案管理证》或《单纯委托档案管理证》。原已办理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的单位或个人,可予以补发。今后对涉及档案查阅、调档,一律凭颁发的有关证件办理。
特此通知
铜仁地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的通知[ 06-12 ]下一篇:关于及时报送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材料的通知[ 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