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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梵净山民族歌舞团招聘演职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我区文化艺术的快速发展,繁荣我区民族民间艺术,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共铜仁地委、铜仁地区行署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党发[2007]4号)和《铜仁地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经地委、行署研究同意,贵州省梵净山民族歌舞团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演职人员。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贵州省梵净山民族歌舞团首批拟招聘演职人员38名。
二、招聘职位
1、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2、声乐演员6名(男女不限,唱法不限)
3、舞蹈演员30名(男演员12名、女演员18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1、节目主持人条件
①年龄在18周岁(1991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25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身材匀称。
②普通话流利,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③女性身高在163cm以上,男性身高在173cm以上。
④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声乐演员条件
①年龄在18周岁(1991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25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一定的专业演唱技能、歌曲表现力强、形象气质好,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如专业技能特别突出经过招考办公室研究,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3、舞蹈演员条件
①年龄在16周岁(1993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22周岁(1987后9月1日后出生)以下。
②女性身高在160—165cm,男性身高在168 --175cm,形象气质好,身材匀称。
③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一定的舞台演出经验,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与民族民间舞表演技巧,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议确定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经招聘办公室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地区文化局“两团”整合组建梵净山民族歌舞团办公室。
3、报名联系电话:0856-5228585 联系人:唐治洲(13885679996) 黄珍贵(13985337300)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②报考人员持有关资料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考人员凭《报名表》到报名交费处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4日请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地区文化局“两团”整合组建梵净山民族歌舞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笔试
笔试由地直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内容:2008年—2009年国内国际时事政治和铜仁地区文化旅游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初试
参考人员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初试。实行百分制。
时间:2009年8月6日—8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原地区文工团
测试内容:
1、舞蹈演员:①基本条件测试;②舞蹈基本功组合一个(3分钟内);③成品舞蹈一个(5分钟内、舞种不限,可为单、双、三人舞);④舞蹈即兴表演(含舞蹈模仿、2分钟内);⑤才艺展示(3分钟内、才艺展示作参考值,不占比分)。
2、声乐演员:①基本条件测试;②演唱歌曲2首(唱法不限,其中一首为铜仁歌曲);③试唱练耳;④朗诵(体裁不限,3分钟内);⑤才艺展示(3分钟内,才艺展示不占比分,作参照值。)
3、节目主持人:①基本条件测试;②自选主持(不得少于3分钟);③现场朗诵;④命题主持(不得少于3分钟);⑤才艺展示(3分钟内,才艺展示不占比分,作参照值。)
4、专业技能初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20%和专业技能初试成绩80%的比例累加计算)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复试人员。
(三)专业技能复试
专业技能复试的形式与专业技能初试相同,考试内容不得与专业技能初试相同。实行百分制。
时间:2009年8月11日—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原地区文工团
专业技能复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专业技能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体检在招考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核对象,该职位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招考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
八、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地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九、待遇
(一)新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员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贵州省梵净山民族歌舞团每年签订一次正式合同。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新招聘演员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
(2)合同期间基本工资为1700元;
(3)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
(4)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5)合同期间的社会保险由贵州省梵净山民族歌舞团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铜仁地区人事局 铜仁地区文化局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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