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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2009年关于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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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2009年关于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
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公示
(共11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报考铜仁地区2009年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0日至6月25日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共11人符合加分条件。现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从2009年7月14日起至7月20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的加分类别、分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地区招考办公室反映或举报。招考办将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举报人及情况严格保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08565225867(地区人事局纪检室)
08565210051(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65223368(地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08565234300(地区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
                    铜仁地区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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