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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
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铜仁地区201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初任培训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适应职位能力为重点,使新录用公务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熟悉政府机构与运作,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一般方法、程序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需要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09年度新录用到地、县、乡三级机关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8天。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10年6月6日至6月13日。
培训地点:铜仁地区警官培训中心(地区公安局内)。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总十二期),2010年5月23日报到,5月24日正式开课。
第二期(总十三期),2010年6月5日报到,6月6日正式开课。
报到时间:下午3:00---6:00
报到地点:铜仁地区警官培训中心(地区公安局内)。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教材费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承担;食宿费400元,由参训学员交纳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六、具体要求
1、根据公务员培训相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应当接受初任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转正定级,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转正定级;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服从铜仁地区警官培训中心的指挥和安排;
3、培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请自带日常生活用品,并带好运动装和运动鞋,不得带车;
4、报到时请交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
5、请做好工作安排,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6、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抓紧落实参训人员,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铜仁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表》报原铜仁地区人事局培训科。
联系电话(传真):5237723。
附:
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 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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