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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通知,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规定和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地点:铜仁地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铜仁市花果路22号)。
二、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录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
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审指点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于8月24日前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
印。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3日。经资格复审,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或通过资格复审考生人数低于招考职位计划数的,该职位取消或减少。职位取消或减少办法另行制定。
省、地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铜仁网站》和《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原铜仁地区人事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 0856-5210051
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5223368
监督电话:
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56-5225812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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