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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政策并组织公开报名的公告
关于调整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 政策并组织公开报名的公告 按照《贵州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484号)精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初次报名工作已于8月25日结束,根据今年我省基层项目各类型人员选聘结构调整的需要,为加强基层工作大学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遴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力度,经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再次组织公开报名并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调整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计划。由原计划选聘500名扩大调整为选聘850名。
2、放宽报名准入条件。非中共党员及非中共预备党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表彰的均可参加社会类考生选聘报名;已参加我省到基层就业(服务)其它项目,目前仍在岗位并已于2010年4月30日前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及村委会副主任以上职务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基层类转聘考试选拔。
3、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9月3日-4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4、现场审核地点:铜仁地区“引导办”(原铜仁地区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科,铜仁市花果山南路22号)。
5、现场审核确认时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持有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栏盖章处签名写上日期。(A4纸双面打印)。
(2)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除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现户籍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审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书面证明(需原件)。
(5)“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除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外,还须分别持有县级“引导办”证明或省“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书面证明(注明基层服务期间考核情况),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铜仁地区“引导办”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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