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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应刚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1日

关于罗应刚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经地区行政公署决定:

  罗应刚任铜仁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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